为了更好地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艺术教育发展,以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为契机,集中展示校园文化的综合成就和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决定在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期间配合举行魅力校园•全国校园艺术作品展活动。
一、活动宗旨:展现校园文化风采,打造艺教名校品牌,推广素质教育成果,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二、活动主题:反映中国教育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竞相展示艺术教育工作者的风采,集中呈现和谐祖国的盛况。
三、征集对象:所有艺术教育方面的先进单位(含在以往各类艺术赛事中获奖的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艺术培训机构)。
四、作品形式:绘画、书法、篆刻、剪纸等(其他非平面作品由于展示条件所限暂时谢绝报送)。
五、征集形式:鼓励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集体报送,由艺术教育负责人组织校内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学生,以反映爱我中华,和谐盛世为主要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艺术创作活动,并在校内初评之后,选出较好的作品,在指定时间内寄到组委会办公室(邮寄时要保证作品的平整和完好,并在回执表中认真填好相关资料)。
六、评审奖项:专设评审机构,专家集中评审。
集体奖:魅力校园•全国校园艺术作品展——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奖、优秀组织奖;进京单位将荣获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现场展演先进集体奖。
个人奖:魅力校园•全国校园艺术作品展——校园文化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教师奖、教师作品金、银、铜奖;学生作品金、银、铜奖(分为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及幼儿组)。
七、评展程序:
1、在报送作品中精选出获得金、银奖的作品,获奖者将邀请参加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的现场绘画或百人长卷的舞台展演(与其他歌舞演员合作完成大型歌画舞《和谐盛世》);
2、未能进京参加现场展演的获奖作品也将择优在中国艺术教育网、中国艺术报、魅力永存画册上展示或刊发;将在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结束后颁发证书和奖牌(具体获奖通知届时另行通知)。
八、作品规格:绘画、书法、篆刻、剪纸等作品。
(1)绘画: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55cm或55×80cm)、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cm)、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
(3)剪纸:尺寸不超过55×55cm。
画面要整洁完好,每幅作品均须认真填写魅力校园•全国校园艺术作品展登记表,并粘贴于背面。集体报送单位请填写魅力校园•全国校园艺术作品展集体报送登记表。所有报送作品请自留备份,恕不退回。
九、作品报送:每个单位实际报送作品数量不得低于20件,不得超过50件。报送作品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0***,评审结果通知:2008年12月20***至2009年1月5***。
十、长卷展示:入选进京人数约100名学生,按每个单位十名学生为一组,最多入选两组,长卷为每个单位一段,要有题目,有落款,落款可以大字题写学校名称和作者姓名,以便在电视中呈现(晚会导演根据节目需求进行排练展示)。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1号9E(100082)
收件名称: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62270305 62257567 13552847159 刘老师 尚老师